关于恢复跨省(市、区)旅游经营活动的通知
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恢复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即日起我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有序开展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经营业务。
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加强风险研判,优化产品供给,强化组织、招徕、接待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陆路边境口岸城市开展旅游活动,不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妥善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行程中一旦发生突发疫情或疑似感染病例时,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机构要求和指引,及时调整或取消行程、中止旅游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团队人员信息报备、健康监测等工作。
特此通知。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