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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地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2024年02月29日 10:49:05  来源: 广西互联网辟谣平台  所属分类:快讯  编辑:黄赐勇  阅读:   查看评论()

  近期,广西多地网信部门深入开展网络谣言整治行动,联合属地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打击整治多起网络谣言,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南宁

“南宁某派出所汽车爆炸 ”谣言

  网民韦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近日,某派出所三人在路口巡逻中,突然车辆发生爆炸,导致三位民警全部牺牲”,经南宁公安部门调查,该信息为谣言,网民韦某对其使用手机杜撰、发布谣言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韦某处以行政处罚。

桂林

“运钞车被抢”谣言

  网民王某某为吸引流量,在短视频平台编造“运钞车被抢”的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桂林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桂林市公安机关于2024年1月9日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贵港

“XXX是卖淫女 ”谣言

  网民朱某某因矛盾纠纷,编造“黄某某是卖淫女”谣言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传播,并公布了受害人黄某某的照片和电话号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严重扰乱黄某某的正常生活。平南警方依法对朱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梧州

AI炮制“情杀事件”谣言

  网民黎某某在某知名网络平台发布一篇“梧州某广场二楼发生一起疑似情杀事件”的谣言信息,全文300余字,文中以新闻报道口吻绘声绘色的编造了“情杀事件”的血腥场景。经查,网民黎某某为获得流量,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手机上利用AI软件自动生成文章,编造了网络谣言,并在某知名平台发布。查清事实后,万秀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玉林

“玉林有地铁”谣言

  网民赵某在短视频平台上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发布视频并配文称“太久没在玉林玩了,没想到玉林也有地铁了”的网络谣言 ,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博白县公安局依法对赵某做出了行政处罚,相关谣言信息已删除。

来宾

“炮龙庙发生踩踏事故”谣言

  网民覃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段标题为“炮龙庙发生踩踏事件,道路封闭各位请绕行”的信息,经兴宾警方调查,网民覃某某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编造虚假信息在短视频平台发布,造成恶劣影响。2月21日,兴宾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覃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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