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关于广西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选登。今天为您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在市县落实方面,县级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贯彻上级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上级脱贫目标任务,制定并实施本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出台脱贫攻坚具体政策措施,全方位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县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预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应当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递交脱贫摘帽承诺书。县级党委、政府应当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摘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县级党委、政府应当指导乡、村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在市县落实方面,县级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贯彻上级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上级脱贫目标任务,制定并实施本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出台脱贫攻坚具体政策措施,全方位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县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预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应当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递交脱贫摘帽承诺书。县级党委、政府应当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摘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县级党委、政府应当指导乡、村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