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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抗法 秀峰法院通报“公职老赖”典型案例

2018年11月06日 11:13:10  来源: 桂视网  所属分类:秀峰区  编辑:田靖琴  阅读:   查看评论()
  最近,秀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三起“公职老赖”典型案例。据介绍,秀峰法院从2016年至今年8月,所收执行案件中,有14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呈上升趋势。接下来,秀峰法院将加大与纪委等部门的联系,严厉打击公职失信人员。
  临桂公安局民警陈某,2015年5月,因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两万元。双方签有借款合同,借期为一个月。借款合同到期后,陈某分文未还,于是张某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判决,陈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对此,今年4月,秀峰法院对陈某进行拘传,要求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向他所在单位通报。陈某闻言立即全数归还欠款。
  贺某为桂林市技术监督局科员,因购房需要申请银行贷款。但从2015年5月开始就没有按照约定还款。后被银行起诉,经法院调解后,贺某答应2016年11月前归还贷款。到达期限后贺某依然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偿还贷款。法院依法对其强制执行,进行拘留、依法拍卖其名下房产等措施。迫使其将107万元债务还清。
  桂林市交警支队退休干警黄某,为朋友提供了100万元的担保,后因朋友无法偿还债务,黄某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经法院调解后,黄某仍无法在约定时间内还款,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随后法院对其工资卡进行冻结,并拍卖其名下房产一套,顺利执结此案。
  秀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日新:“近年来,法院执行的案子出现了一个新情况,涉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的案子,逐年增长,尽管总体的量,在执行的案例中,它不是很大,但是显增长的趋势。”
  据法院梳理发现,这14起“公职老赖”案件中有以下特点:一是男性居多,且年龄偏大;二是多为担保连带责任;三是,涉案金额较大。其中执行标的100万以上2件,10万以上5件。
  秀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日新:“对公职人员的执行,我们跟普通案子也是一样的,采取的手段措施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不自动履行,我们还是采取强制措施,另外一个措施,是对拒不执行的公职人员要向纪委和单位进行通报。”
  法院表示,公职人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公职人员知法抗法,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大,对于这类失信人,法院接下来将多措并举、铁腕执行。
  秀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日新:“接下来,我们对这一块,一个是加大执行力度。第二是通过媒体也好,通过各个方面做好宣传,(如果)形成了执行案件也好,什么案件也好 是要如实的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张杰 张睿劼 通讯员 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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