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雯一行5人,到龙胜县龙脊镇龙脊风景名胜区内某瑶族村寨开展案件回访工作,畅听意见建议,倾听当事人心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防患于未然,确保社会稳定。
回访中,秦雯院长重点对潘某甲等4人、潘某乙等3人诉龙胜县龙脊镇政府两个行政赔偿典型案件进行回访。2016年潘某甲等4人在共同居住的本组河堤防洪墙上开挖地基,龙胜县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其建设行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即开工建设,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并以拉警戒线、贴封条的形式阻止其建设房屋,其后龙胜县龙脊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未通知潘某甲等4人的情况下使用大型机械对潘某甲等4人建设的房屋进行了强拆。法院认定龙胜县龙脊镇政府在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强拆潘某甲等4人违法建设的房屋行为违法,但潘某甲4人无证建房,造成潘某甲等4人其他合法建筑材料损失2万元,判决赔偿其合法建筑材料2万元,潘某甲等4人不服,上诉至桂林市中院,二审维持,潘某甲等4人仍不服,到广西高院申请再审,广西高院认为原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了潘某甲等4人的再审申请。
访谈中,秦雯院长向潘某甲等4人耐心的释法明理,告知其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即开工建设的房屋为违法建筑物,违法建筑物的损失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并一一听取了被访谈人的意见,同时结合党中央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其进行了宣传。
通过案件回访活动,听取了当事人的心声建议,彰显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拓宽了与案件当事人的联系渠道。同时也增强了法官的案件质量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