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中,南宁警方抓获的部分嫌疑人。广西新闻网记者 胡瑞阳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13日讯(记者 胡瑞阳 实习生 陈艳华)10月13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获悉,截至10月12日24时,南宁警方开展“断卡”南宁一号行动第一次集中收网抓获139人,刑事拘留60人;缴获银行卡303张、手机卡376张、手机351部,电脑6台。
为全面整治买卖“两卡”(手机卡、银行卡)的现状,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势头,2020年10月10日起,南宁市公安局强力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集中抓获一批“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打掉一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及窝点。
南宁警方展示部分行动中的涉案物品。广西新闻网记者 胡瑞阳 摄
高价收购的银行卡、手机卡
10月11日23时,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组织精干警力数十人,兵分数路出击,一举抓获非法贩卖对公账户嫌疑人6名,缴获银行卡210张、手机42台以及数台电脑等。经查,嫌疑人对自己贩卖对公账户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一些卡贩团伙利用朋友圈、微信群在网上召集一些大学生、无业人员等,利用高价诱惑他们出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信息来为他们提供违法犯罪资金转移的平台和媒介。”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侦大队负责人汤进介绍。
南宁警方缴获的部分银行卡、手机。广西新闻网记者 胡瑞阳 摄
据供述,嫌疑人黄某能于2019年初经同学介绍开始非法买卖银行卡,负责带“客户”到南宁市各城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银行办理对公账户银行卡,每带人办理一套对公账户获利100元,共获利数千元。经查,黄某能所办理的对公账户涉及广东、湖南、海南等地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目前,该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2020年9月,嫌疑人黄某霞为了贪图小利,将自己名下2套个人银行卡卖给他人从中获利400元。经查,黄某霞非法出售的2张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目前,该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2020年1月,嫌疑人黎某婷将自己名下的4套银行卡以及朋友名下的2套银行卡卖给他人,获利1200元。目前,该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卡贩团伙提供兼职模式吸引人员来参与,然后通过私聊的方式,私聊以后他感兴趣,愿意出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信息的话,就带他到相关的网址去办理卡。”汤进介绍,卡贩从卖卡者收购一套银行卡的价格为150-400元,再卖给上一级卡贩的价格为1000-4000元,不同银行的银行卡有不同的价格。
南宁警方抓获利用抖音实施诈骗的诈骗组织。广西新闻网记者 胡瑞阳 摄
抖音刷到的“兼职”
2020年8月9日,云南省昆明市黄女士(化名)刷抖音时看到一个抖音号发布了兼职的信息,其添加信息上的微信号后按对方提供的刷单流程进行操作,共被诈骗17999.98元。
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西乡塘公安分局在相关部门协助下,经前期大量调查、研判工作,于行动期间在西乡塘区某酒店抓获刷单诈骗嫌疑人共17人,缴获手机300台、手提电脑2台、电脑主机1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0月12日,记者随警方到抓获现场看到,该团伙已经被抓获归案,每名嫌疑人桌面上都有5台以上的手机,这也是他们实施诈骗的工具。“我是在抖音通过随意关注,或者在评论区发布一些手机兼职的信息,如果有意向就让他们加微信。”一名诈骗嫌疑人用手机在现场演示了实施诈骗的方式。
该诈骗组织的奖励制度。广西新闻网记者 胡瑞阳 摄
“他们有相应的指标考核,只要拉到人加微信或者关注抖音就会有相应的提成,大概3元/人。”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张伟介绍,该诈骗组织架构比较严密,内部有专门的管理者,每个月有规定上下班、奖励制度。
“加了诈骗的微信之后,另一个诈骗团伙再实施诈骗。在前期,他们会让受骗者刷个十几元的单,当中确实会返几毛钱的利润。等真正尝到甜头之后,他们就会发一些虚拟的链接给受骗者购买一些虚拟商品,帮他们刷一些几百元或者几千元的单,但等受骗者真正刷到这些单时,这些钱就取不出来了。”张伟还介绍,诈骗组织分工明确,有人专门负责拉人,有人负责实施诈骗,有人负责专门取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