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22日起,交警部门通过“安全教育点对点”小程序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备案,从而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在七星区自由路与穿山路交叉口的交警岗亭,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通过扫码进入小程序,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现场声】先扫这个二维码,登记你的信息。然后阅读佩戴头盔承诺书,再看这个宣传视频,拿出你的手机来,扫这个二维码。
为进一步完善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我市交警部门新近推出“安全教育点对点”举措,交警在纠正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时,让违法当事人扫描“二维码”,在自行录入个人身份信息后,即可在手机上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或常识的学习,待学习完毕后再进行“自拍”确认违法当事人身份,从而切实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 科长 廖志强:这一举措的实施,不仅消除了时间和地点上的限制,也相对确保了违法当事人在录入信息的真实性,便于交警部门对违法信息的收集和统计,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作用,消除了交通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在七星区自由路与穿山路交叉口的交警岗亭,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通过扫码进入小程序,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现场声】先扫这个二维码,登记你的信息。然后阅读佩戴头盔承诺书,再看这个宣传视频,拿出你的手机来,扫这个二维码。
为进一步完善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我市交警部门新近推出“安全教育点对点”举措,交警在纠正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时,让违法当事人扫描“二维码”,在自行录入个人身份信息后,即可在手机上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或常识的学习,待学习完毕后再进行“自拍”确认违法当事人身份,从而切实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 科长 廖志强:这一举措的实施,不仅消除了时间和地点上的限制,也相对确保了违法当事人在录入信息的真实性,便于交警部门对违法信息的收集和统计,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作用,消除了交通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黄义武 通讯员 卢永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