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团市委与市人民检察院在桂林市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合作建立了桂林市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桂林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以及涉罪错未成年人提供考察、帮教和矫正平台。截至2022年10月,共对89名涉罪错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目前已有52人结束观护后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回归社会。
“训诫教育”防范重蹈覆辙。对每一位来到观护基地的涉罪错未成年人,都会召开一次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及训诫会。由案件承办的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及训诫词,结合观护对象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犯罪原因及家庭监管条件,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同时,指出监护人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失职行为,责令其对未成年人要加强管教。
“远程观护”实现精准帮教。为加强观护对象的经常性帮教,观护基地工作人员与检察官、观护对象、监护人建立了观护微信群,观护基地工作人员每月对观护对象进行视频或者电话连线,引导观护对象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实现一对一精准帮教。
“书面汇报”监测思想动态。观护对象在观护期须每月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向观护基地汇报一个月来的学习、工作、生活及思想动态,工作人员根据思想汇报及时向观护对象进行反馈,指出发现问题,矫正不良行为,与监护人交流观护情况。
“法制教育”筑牢法律防线。观护基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观护对象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在微信群推荐法制教育视频和相关图文资料。邀请法律志愿者与观护对象开展面对面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组织观护对象及监护人到法制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有效提升了观护对象及监护人的法律意识。
“心理课堂”增强生活信心。观护基地在观护期内会邀请心理健康辅导员为观护对象至少上一堂心理健康课,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们好好学习或工作,树立信心面对新生活。观护基地通过各类观护措施,综合了解观护对象的认罪悔罪态度和日常表现,在观护期满后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出具《观护帮教情况报告》。